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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晶摄影网会员须知

入会总则:1、热爱摄影、积极参加平台各项摄影活动,响应平台的各种号召;
2、在本站注册的会员,必须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,不得在本站发表诽谤他人,侵犯他人隐私,侵犯他人知识产权,传播病毒,政治言论,商业讯息等信息。
3、所有在本站发表的文章,本站都具有最终编辑权,并且保留用于印刷或向第三方发表的权利,如果你的资料不齐全,我们将有权不作任何通知使用你在本站发布的作品。
4、在登记过程中,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。您必须对您的密码保密,您将对您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。

入会条件:
1、 公安系统内部工作人员:申请人的个人提出申请并由平台相关负责部门或负责人审核、批准,通过后发放账号和密码;
2、 社会人员:对社会或公安系统贡献大,事迹突出,具有较大社会正能量影响力的非公安在编人员;
3、 各分会设分会主席及理事,处理、审核、决议分会相应事宜。
会员入会方式:
1、 原平台老会员:根据会员名单,由平台管理员统一开通相应的账号;
2、 各分会会员:由分会的理事长审核、统计、整理会员名单,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平台管理员,由平台管理员开通相应的账号;
3、 分会设立创作基地:由各分会主席、理事提交、初步考核,经平台管理员严格核实信息、是否符合入会条件,如符合条件,5个工作日内开通会员账号,如不符合,则取消入会资格;
会员会费:
1、 公安系统内部工作人员:收取少许网站会员服务维护费用,有效期为终身。如果会员有除违反平台公约,违反社会道德、有重大过错等不良影响的情况,平台相关部门有取消相应会员资格的权利,同时,会费不予退回;
2、 社会人员:收取一定的会员服务维护费,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营。会员必须遵守平台公约和入会规则,对社会有正能量,对平台、对社会、对基层和人民有贡献和良好的事迹表现,如违反社会公德、对社会、平台和人民有不良影响的情况,平台相关部门有权取消会员的相应资格和权利,同时会费不予退回。

会员权利和义务:
经平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,成为正式会员的人员,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:
会员权利:
1、 在平台上发布符合规定的摄影作品;
2、 发放公安摄影家协会标准资质证明;
3、在辽宁省部分旅游区内,经各地分会协商后,会员享受一定的便利条件;
4、与公安摄影家协会有合作的单位和部门有优先权;

会员义务:
1、 会员有维护平台名誉和社会公德的义务;
2、 会员有维护平台正常运营和信息更新的义务;
3、 会员有推荐基层新闻和先进事迹的义务;